本是用作消防通道的防火門,卻被樓下住戶當成了“方便門”,鐵門開開合合,多次撞倒樓上住戶。律師支招,若造成鄰居傷害,可維權——
“自從樓下商戶開了后門,我們樓上住戶的日子就不安生了!苯壬f,租住其房屋的老人帶著孩子下樓時,經常被突然由里向外打開的鐵門碰倒!白詮暮箝T越鑿越多,樓上原住戶都陸續(xù)搬走了,房子只能出租!币蛔粽f,租房戶對此也很不滿。
近日,記者在該商業(yè)樓看到,商戶們鑿開的后門保持原樣,后院垃圾遍地。永寧縣城管執(zhí)法大隊相關負責人稱,經調查,15號樓商戶所開的后門,都是經消防部門同意的,已協(xié)調8家商戶簽訂了“保證書”,即在后門設置的安全通道,只有必要時才能打開,如需打開要事先通知樓上住戶。
記者看到商戶們給城管部門出具的“保證書”上有這樣幾句話:“我未經審批私自開設應急消防通道,對三樓住戶出行造成一定影響。”
即使用于消防也不能妨害鄰居
永寧縣消防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,按照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要求,凡營業(yè)場所必須要有消防通道。15號商住樓商戶所開后門,的確是作為消防通道使用的。
“既然是消防通道,應該設立在不影響他人出行的位置。如今,這樣的消防通道已經對樓上住戶的出行造成影響,我們的權益誰來保護?”15號樓住戶提出疑問。
寧夏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建軍認為,首先,針對15號樓商戶開出的后門是否對整棟樓結構安全造成危害,如果造成危害,可以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評估處置!段餀喾ā芬(guī)定:排除妨害請求權是公民生活中一條重要的權利,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,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。即如果鄰里之間對彼此出行造成妨礙,或制造安全隱患的,則侵犯了鄰居的相鄰權。崔建軍建議,15號樓三樓住戶可從保護相鄰權的角度,依法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。
|